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南阳市供销合作社 阅读次数: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巡察整改情况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巡察意见反馈后,市供销社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讲话、市供销社党组书记讲话印发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7月4日,市供销社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进一步抓好巡察整改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和水平的起点,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全市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市供销社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任务分工,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10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不回避矛盾,攻坚克难,亲自主持整改方案的制定、台账的建立和责任的分解,认真审核把关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切实担负起分管联系领域整改落实的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自觉担当,直面问题,尽职尽责,按照整改内容、整改目标及整改时限,定措施、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进行全面整改。
(三)制定方案,建立台账。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市供销社党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认真排查梳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本着真改实改、突出实效的原则,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对反馈的4个方面84个问题进行了细化,制定了257条整改措施,把2021年机动巡察遗留的21个问题,重新明确了68条整改措施,每一条整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对个性的、单一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共性的、普遍的问题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力攻坚;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跟踪落实、持续发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自上而下建立了责任认领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整改到位。
(四)动真碰硬,初见成效。党组书记亲自抓落实,结合整改进度,先后10次听取科室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掌握整改情况,对计划不周、整改不力的科室进行批评提醒,推进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多次向派驻纪检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度,主动接受监督。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8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79个,整改到位率为94.0%;2021年机动巡察遗留的21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巡察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和20件信访事项,都已办结。借助巡察整改,开展了直属单位违规招聘人员清理、社属企业内部审计、债权类资产清查、重大投资行为督查、长期投资情况核查等5项专项整治活动,共追缴、退还违规违纪资金2.3万元,新制定制度45项、修订完善制度39项。巡察整改以来,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8人。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在履行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巡察整改质量不高、成效不足方面
1.责任链条柠得不紧。
(1)党组重视不够。党组重安排轻落实,仅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未进行会议集体研究。2021年,党组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落实情况:1.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传导到各级党组织,树牢整改主体责任意识,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2.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研究,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科学安排。既立足当前,抓好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又着眼长远,抓好中长期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到标本兼治;3.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准备,认真组织,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党组重视不够。时任“一把手”认为“二级单位是巡察整改的重点”,对“问题在下边,根子在党组”认识不到位。2022年“一把手”调整后,未再召开会议持续推进整改,整改工作出现断档。
整改落实情况:1.拧紧责任链条。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亲自负责巡察整改全面工作,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主动认领问题20个,积极承担责任,带头认真整改;2.强化责任担当,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市社党组负总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一任接着一任干,并及时做好2021年整改任务交接,确保巡察整改不断档;3.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的相关人员依规依纪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3)部分整改措施未落实。党组制定75项整改措施,经核实有10项未落实。如针对“合作发展基金未做实”问题,制定的“探索合作发展基金模式”“实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举措至今未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1.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对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不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新要求的,存在漏洞、效力不强、已经过时的逐一修改完善,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2.做实合作发展基金。学习先进经验,研究制定《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各县市区开展合作发展基金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开设银行专户,做好合作基金运行的基础工作;3.强化跟踪问效。党组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的相关人员依规依纪处理,确保整改实效。完善后的2021年巡察整改台账附后。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对整改结果审核把关不严。针对“落实‘三会’制度仍不到位”问题,党组制定了4项整改措施,3项与“整改落实完成情况”完全一样。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强化审核把关,把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真正整改到位;2.严格落实“三会”制度。完善相关制度,细化相关措施,健全市社“三会”制度并严格执行。督促各县市区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严格执行“三会”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3.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向邓州市社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议的函》,督促指导邓州市社向邓州市委、政府积极汇报。市社与邓州市委、市政府及时沟通协调,为邓州市社班子建设努力争取,切实落实“三会”制度。市社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督促整改,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对整改结果审核把关不严。截止本轮巡察,2021年机动巡察反馈25个问题,市供销合作社将其分解为47个,已整改到位35个,正在整改2个,未整改到位10个。
整改落实情况:1.层层压实责任。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认真梳理,进一步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责任链条体系,层层压实责任;2.突出严的基调。对2021年巡察未整改到位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严格审核把关,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的相关人员依规依纪处理;3.主动扛起整改责任。对2021年巡察整改措施不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新要求的,存在漏洞、效力不强、已经过时的逐一修改完善,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根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要求,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审核把关。完善后的2021年巡察整改台账附后。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整改质效有差距。
(6)以计划打算代替整改。对反馈的“成立供销集团,搞形式上的社企分开”问题,以“有关问题正在调研、征求意见,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作为整改成果。
整改落实情况:1.健全双线运行机制。制定《南阳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对供销集团的监督管理,注重发挥其作用,使其认真履职尽责,健全“双线”运营机制;2.紧盯问题整改,注重整改实效。市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允山同志带领资产科、财务科负责同志,到省社学习借鉴省社供销集团、土产副食集团、商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农产品集团、再生资源集团、供销投资集团、农服集团等7家企业成立和运行经验,认真研究社企分开新情况,探索社企分开新路子;3.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剥离部分直属企业优良资产,把南都宾馆、银河宾馆、广发公司、欣华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重组,成立南阳合源兴供销股份公司,积极发挥其“社企分开、服务支撑社有企业经营”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双线”运营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
(7)以整改举措作为整改结果。整改结果中属于“整改举措”的有9个。其中针对“底子不清问题”,将“会计师已进驻企业开始具体审计业务”作为整改结果;针对“惠农达集团仍有157家企业未注销”问题,将“和专业注销代理机构正在洽谈代理事宜,尽快签订代理合同,完善分公司注销资料”作为整改结果。
整改落实情况:1.主动扛起整改责任。对2021年巡察整改措施不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新要求的,存在漏洞、效力不强、已经过时的逐一修改完善,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根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要求,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审核把关;2.强化对社属企业的监管。根据审计结果,委托专业注销机构代理,强化督导,及早完成挂靠分公司注销;3.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的相关人员依规依纪处理,确保整改实效。完善后的2021年巡察整改台账附后。
完成情况:已完成。
(8)整改结果与巡察反馈问题关联性不强。“重大问题缺乏集体研究”问题,整改材料为社有企业法律合同、市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等。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中共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议事规则》和《中共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形成科学、高效、民主、合法的决策机制;2.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充分沟通酝酿,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认真征求意见,会上充分讨论,科学合法决策,杜绝盲目决策现象发生;3.严格落实责任。根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要求,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审核把关,狠抓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的相关人员依规依纪处理,确保整改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成果运用不到位。
(9)“以巡促改”有差距。针对“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虽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清产核资审计,但2022年审计的6家企业,全部没有进行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机关、五职专、供销集团2021年财务资料进行了审计,3个单位均没有整改佐证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1.强化整改。对清产核资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2.完善制度。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严格落实相关要求,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3.加强监管。对直属单位“三资”管理加强监管,组织资产、财务等部门相关人员对直属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以巡促建”有差距。未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工作始终,为了“整改”而整改,至今未在“三会”制度、双线运行机制、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探索出有效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并认真落实。完善相关制度,细化相关措施,健全市社“三会”制度并严格执行。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社监事会建设的通知》,致函县市区党委政府,督促各县市区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严格执行“三会”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2.完善双线运行机制。①制定《南阳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对供销集团的监督管理,注重发挥其作用,使其认真履职尽责,健全“双线”运营机制。②完善行业指导管理和经营服务双线运行机制,每年与县级社进行双向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加强调研,修订完善《联合社双向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加快形成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3.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①修订完善《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社属企业财务监管的暂行办法》,定期组织对直属企业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②进一步健全完善社有资产监管制度,修订完善《南阳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建立《南阳市供销合作社直属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③严格落实社有资产事项审批工作流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机关纪委、监事会办公室等机关职能科室联审机制,做好社有资产事项审批、报备登记、台账建立工作。④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每年年底组织机关相关科室对社有资产批复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市社社有企业实际情况,大胆改革创新,探索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以巡促治”有差距。未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还存在不足。针对“联合社之间双向考核和评价机制不健全”问题,虽制订了《联合社双向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但实际工作中市供销合作社对下考核时断时续;没有组织直属单位、县级社对市供销合作社进行评价,“双向考评”未落地见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联合社双向考核评价机制暂行办法》,推动双向评价走深走实。二是严格落实双向考核和评价机制,组织各县市区供销社对市社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价;市供销社对2023年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县市区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进行了表彰,起到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密切层级联系,深入基层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动态,推进工作指导系统化,提高指导成员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双向考评”落地见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以巡促治”有差距。监督问责宽松软。针对机动巡察反馈的群众职工反映强烈问题、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整改建议未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责缺失,未约谈问责、党政纪处理一人。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内部监督。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掌握,提高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内部跟踪督办;2.夯实整改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未按时完成的,重新交办明责,及时跟踪问效;3.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问责处理。市社制定出台了《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实施办法》,6月份以来处理市社直系统5人,其中诫勉1人,约谈4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扎实,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成效不明显方面
4.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
(13)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够,对“第一议题”制度概念模糊、学习内容把握不准。2023年召开27次党组会议15次没有“第一议题”议程,2022年7月19日错把《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理论学习,把落实“第一议题”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文章的重要举措,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深悟透;2.修改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每次党组会,提前印发“第一议题”学习资料,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交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结合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党的创新理论体现在党组中心工作上,深学细悟笃行;4.加强督促检查。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每年至少进行2次督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重要精神传达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9月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党组直到2021年5月21日才组织学习。2023年未传达学习二十届一中全会、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三次会议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1.修订完善学习制度。坚持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切实提高学习时效;2.及时学习传达,提高学习时效。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精神;3.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统一要求组织学习,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把学习精神的贯彻落实与正在开展的工作相融合,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2021年起草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南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举措》,谋划了建设大型综合性农副产品仓储物流批发市场、大型农资批发交易中心、推广“光山模式”等项目,但文件“束之高阁”、未下发执行,此后未再作系统谋划部署。至巡察时,上述项目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整改落实情况:1.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牢记嘱托,踔厉奋发,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供销合作社当前巡察整改实际,制定下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南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意见》,狠抓任务落实;2.谋划推进供销物流产业园建设。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支持,在政府主导下,按照“先建后搬、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中心城区规划和功能定位,与业内龙头企业或政府相关投资平台合作,谋划筹建集农资、农副产品、仓储、再生资源、冷链、物流配送、信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供销产业园;3.持续推广“光山模式”。以广发物资回收公司为龙头,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四机一脑”回收、废旧家电回收等业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5.长期偏离主业主责。
(16)为农服务意识不强。工作重点是“守摊子、收租子、过日子”,很少把精力放到谋发展、为农服务上面去。供销集团及下属7家企业出资或参股控股的32家企业中仅3家业务与“农”有关。
整改落实情况:1.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强化为农服务意识,牢牢把握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和职能,切实践行为农服务根本宗旨,聚焦主责主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农机服务、农资直供、统防统治等服务项目。全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0万亩;2.积极拓展涉农业务。发挥南阳名优土特产展销中心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南阳农产品“出宛出豫”,扩大农产品销售业务;3.拓展社有企业经营渠道。引导直属企业贴近“三农”,服务“三农”,推进市社三农公司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争取服务面积10000亩以上。同时对空挂无经营的企业进行梳理清理,依法依规进行注销。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为农服务意识不强。在工作中把与县区基层社的关系简单认为是业务指导关系,督导、支持、服务县区社发挥为农服务作用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1.加快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构建上下一体、服务有力的为农服务网络。编制实施方案,大力争取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服务能力,2024年新建或提升为农服务中心2家,总数达到25家;2.强化为农服务中心功能。加强为农服务中心管理,研究出台为农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提高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3.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加强对县级社工作调研督导,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每年督导次数不少于2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基层阵地建设进度缓慢。全市共有198家乡镇基层社,其中无营业执照、无资产、无人员的12个,45个基层社仅有几个留守人员收取房租。
整改落实情况:1.筑牢基层服务阵地。践行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结合实际,指导县区社对基层社进行分类改造,提升自身竞争力和为农服务能力;2.强化基层资源整合。针对薄弱基层社,以盘活资产为抓手,加强资源整合,采取“以强带弱”方式,2024年通过5个中心社托管薄弱基层社10个以上;3.坚持开放办社。针对无营业执照、无资产、无人员基层社,鼓励县级社吸纳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等主体,逐步恢复基层社业务,2024年恢复三无基层社10个以上。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基层阵地建设进度缓慢。2021年、2022年,省供销合作社要求市供销合作社改造提升基层社21个,实际落实13个。2021年以来,省供销合作社要求市供销合作社新增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56个,实际仅完成45个。
整改落实情况:1.积极创先争优。夯实为农服务基础,确保省社下达的示范基层社建设等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推进,保持全省先进位次;2.推进县基一体化。推进县级社与基层社一体化管理实施,增强服务“三农”能力;3.加快基层阵地建设。2024年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自2021年以来累计达到60个专业合作社;通过5个中心社托管薄弱基层社10个以上,恢复三无社10个以上,正常运行的基层社达100个。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社会化服务量小面窄。2023年供销系统土地托管面积90余万亩次,仅占全市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土地托管面积3000万亩次的3%,且多集中在邓州市、新野县、南召县等地。
整改落实情况:1.牢牢把握为农服务方向。创新优化服务方式,培育发展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争取纳入2024年省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主体达到10个以上;2.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县级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争取深耕深松、一喷三防等各类各级财政资金项目;3.拓展土地托管服务覆盖面。积极在方城、唐河、镇平、内乡、淅川等县域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争取到2024年底全市系统土地托管达200万亩次,占全市比例提高到6%以上。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社会化服务量小面窄。2023年省供销合作社要求市供销合作社新增土地托管面积30万亩,实际新增16万亩。
整改落实情况:1.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对县级社督促指导,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确保完成省社下达的2024年度新增土地托管48万亩目标任务;2.加强与各类涉农服务主体合作,整合合作经济组织力量,提高服务效率,争取纳入2024年省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主体达到10个以上;3.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争取土地深耕深松、一喷三防等各类各级财政资金项目。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社会化服务量小面窄。智能配肥、烘干加工等生产性服务较为缺乏。实地抽查中发现,新野县新甸铺镇为农服务中心烘干设施未投入使用、施庵镇为农服务中心智能配肥室仅有一块牌子。
整改落实情况:1.全力推进为农服务中心问题整改。多策并举,多管齐下,督导新野县社落实整改事项,确保整改到位;2.大力拓展社会化服务领域。支持引导邓州、唐河、方城、镇平等县级社积极组织开展智能配肥、农机服务、农资直供、统防统治等服务项目,2024年全市供销系统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20万亩;3.加强调研指导,全面摸排系统各类为农服务中心经营情况,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中心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乡村振兴参与度不高。2021年以来,建立县级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5个,市级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2个。组织的农产品展销活动标准不高。影响小,2023年以来两个市级展销中心销售额仅168万余元。
整改落实情况:1.积极发挥流通服务功能。发挥南阳名优土特产展销中心龙头带动作用,引导县级社搭建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2.加大名优土特产展销力度。依托南阳农副土特产流通协会,有针对性的组织全市名优土特产企业积极参加市内外举办的展销活动,坚持上下联动,促进“宛品出宛”“宛品出豫”;3.不断创新营销手段。利用实体展馆及“宛供优选”线上商城,推进线下线上销售,力争全年完成销售额200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乡村振兴参与度不高。6个原国家级贫困县入驻“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的供应商共计191家,其中活跃供应商仅占比38.7%。
整改落实情况:1.发挥系统流通协会的桥梁作用。牢记为农服务宗旨,用足用活支持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利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加大入驻供应商宣传推介,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活跃供应商占比提升至40%左右;2.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慰问活动、发放工会会员节日福利,通过”宛供优选“线上销售平台和名优土特产品展销馆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3.加大名优土特产展销力度。依托南阳农副土特产流通协会,有针对性的组织全市名优土特产企业积极参加市内外举办的展销活动,坚持上下联动,促进“宛品出宛”“宛品出豫”。
完成情况:已完成。
6.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质效不高。
(25)“三会”制度不健全。工作中存在党组会代替理事会、监事会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1.强化“三会”制度建设。以全国总社、省社、市社章程为遵循,加强“三会”制度顶层设计,严格落实理事会和监事会工作议事规则,进一步理清职责,发挥好各自作用;2.发挥党组决策核心作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党组会议和理事会主任办公会分别召开,明确各自职责任务;3.健全理事会主任办公会制度。严格按照全国总社、省社、市社章程及相关制度,健全机制,规范召开理事会主任办公会,执行党组决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
(26)“三会”制度不健全。基层社反映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一般就是年初宣读一下监事年度报告,布置点工作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改革要求,围绕全市供销工作大局,安排部署监事会年度工作重点,全面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2.严格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围绕投资决策、社有资产运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等重点,切实承担起对应的监督责任;3.细化年度调研工作。印发年度专题调研方案,明确调研内容、调研方式和完成时限,更好地为党组科学决策服务;4.推动社情民意联系工作。制定《南阳市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发挥联系点作用,加强信息结果运用,形成上下贯通、高效运作的工作格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三会”制度不健全。全市213个基层社中仅有89个成立了监事会,占比41.8%。邓州市供销合作社至今未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未配备监事会主任。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沟通协调。向邓州市社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议的函》,督促指导邓州市社向邓州市委、政府积极汇报。市社与邓州市委、市政府及时沟通协调,为邓州市社班子建设努力争取,切实落实“三会”制度;2.督导督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社监事会建设的通知》,加强对县市区社的督促检查指导,推动基层社成立监事会;3.跟踪问效。及时了解工作进度,破解工作难题,强力推动工作落实,每月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80%。
完成情况:已完成。
(28)双线运行机制未建立。市供销合作社与供销集团没有建立权责清单,供销集团一楼门店招租、惠农达债务处置、欣华公司对外担保等企业经营活动均由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研究决定,供销集团实际未履行经营管理职责,背离了设立初衷。
整改落实情况:1.健全双线运行机制。制定《南阳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对供销集团的监督管理,注重发挥其作用,使其认真履职尽责,健全“双线”运营机制;2.紧盯问题整改,注重整改实效。市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允山同志带领资产科、财务科负责同志,到省社学习借鉴省社供销集团、土产副食集团、商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农产品集团、再生资源集团、供销投资集团、农服集团等7家企业成立和运行经验,认真研究社企分开新情况,探索社企分开新路子;3.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剥离部分直属企业优良资产,把南都宾馆、银河宾馆、广发公司、欣华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重组,成立南阳合源兴供销股份公司,积极发挥其“社企分开、服务支撑社有企业经营”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双线”运营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迟滞。2021年10月,市领导召开“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后,市供销合作社以“2022年以来,中央及省市文件不再提及‘三位一体’”为由,不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也没有制定具体的目标任务和量化指标。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大力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立足本系统实际,充分调查研究,研究出台得力措施,确保指导性强、目标明确、措施可行;2.加强联合与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融合发展,打造5个左右的示范点,先行先试,示范带动;3.加强督导检查。每年对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进展情况督查不少于两次,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困难,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30)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薄弱。2021年以来,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和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各1个,未组建产地配送中心和销地配送中心,在乡镇供销超市设立快递服务点14个,县域流通体系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1.加快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发挥供销合作社流通优势,持续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升行动,培育“县域城乡融合综合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供应;2.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县域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水平,扩大覆盖面,2025年6月前改建、扩建产地配送中心和销地配送中心6个;3.拓展服务范围。加快基层经营网点建设力度,2024年年底前,乡镇供销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快递服务点达到50个左右。
完成情况:已完成。
7.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不足。
(31)企业负债率偏高。截止2023年12月,7个社有企业(供销集团除外)均处于亏损状态,其中4个资产负债率超过70%,红棉集团、欣华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目前惠农达集团资产负债总额2.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65.69%;红棉集团资产负债总额2.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9.89%。
整改落实情况:1.切实增强资产保值增值意识。督促社有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如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提升社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和规避风险能力,全面规范并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2.强化监测预警。建立直属企业资产负债预警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定期下发预警提示;3.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创新经营模式,拓展经营业务,增加营业收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4.积极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依法依规持续推进红棉集团、惠农达集团的破产重整工作,止损降债,积极推进红棉、惠农达、广发等公司土地资产盘活,化解债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低效资产处置不力。4家社有企业完全依靠租赁维持经营。其中,惠农达集团下属建材市场现有租户49户85间,2021年至2023年租户下降46.1%;广发公司北旧货市场占地56.84亩,2019年因环保原因被迫关停后,三分之二的空场房屋一直未得到有效利用。
整改落实情况:1.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重新整合资源和优化经营方案,推动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拓展经营业务,提高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学习借鉴外地、系统内先进经验,提高服务质量,转变思想观念,及时治理市场“空租”问题。广发公司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左右家沙发入驻市场,欣华公司建立美的厨具自营店和家电二手市场,努力降低市场空租率;2.加快推进盘活土地资源,做好债务化解。持续推进落实盘活低效资产化解债务危机确保后续发展目标的实施,争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推动红棉集团、惠农达集团、广发公司土地调规变性,争取出让金返还政策,年底前取得阶段性突破;3.推进再生资源业务发展。加快广发公司北旧货市场挂牌出让和搬迁步伐,建设新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采取社会合作等办法,做大做强再生资源业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8.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
(33)社有企业经营风险管控不力。市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32家,目前能正常经营的只有11家。
整改落实情况:1.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对市社社有企业及其控股的32家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清查摸底,实行清单式管理,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停业的企业该合并的合并,该注销的注销;2.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社属企业财务监管的暂行办法》《南阳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南阳市供销合作社直属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3.加强内部审计。定期对直属企业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34)社有企业经营风险管控不力。13个县级供销合作社,仅1家开展了清产核资。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社有企业经营风险管控。督促县市区社开展社有企业清产核资,摸清底子,建立台账,排查风险,建立风险管控机制;2.强化督导检查。每年对县市区社“三资”工作督促检查指导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并指导直属单位和县市区社完善资产、财务、合同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坚决执行,堵塞漏洞,补足短板,持续提升社有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35)社有企业经营风险管控不力。未建立社有企业风险事项的提示函和通报工作制度,将一般工作督查通报等同于风险事项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属企业风险事项收集、处理工作机制,通过收集市社内部监控事项和企业信用、“五险一金”缴纳、涉法涉诉等问题线索,整理归类,形成提示函和内部通报,及时向企业发出风险预警,并跟踪督办处置;2.集中统一管理权属证件。对企业土地、房屋证件进行集中管理,建立证件借用制度,实行台账管理;3.加强内部审计。定期对直属企业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36)安全稳定风险加大。实地走访发现,社有4个市场、2个宾馆存在火灾报警系统故障等21项消防安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2.加大自训自练自查自改力度。督促市社直属各单位开展日常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培训演练、提高发现隐患能力,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对发现的21项消防安全问题持续跟进,挂号督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清零;3.严格督导检查。市社安保信访科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约谈等方式,督促直属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
(37)安全稳定风险加大。2021年至2023年,因欠发工资、追要集资款和安置补偿金等,吉翔公司400人次、惠农达集团120人次到市供销合作社上访。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做好群众上访接访工作,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日常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做好解决问题、教育疏导稳控等工作;2.加大重信重访积案难案包案化解力度。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定包案人员、定包案领导、定工作措施,包稳控、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因案施策,综合施治,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3.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推进吉翔公司养老保险金、滞纳金减免核销、土地处置工作,做好职工补偿安置;持续推进惠农达集团破产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38)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四种责任”落实不到位,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少于2次。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重要论述,明确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性,保持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高度警醒;2.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制度。制定中共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落实。通过强化意识形态党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四种责任”的深入落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实不马虎、阵地管理不懈怠、责任追究不含糊。
完成情况:已完成。
(39)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在作出重大决策、布置重要工作、开展大型活动时,党组专项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进行事前评估做的不实,没有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体系,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引发舆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提升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能力,认真做好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联动处置等工作;2.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制度,作出重大决策、开展大型活动时,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进行事前评估,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3.高度重视舆情工作,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制定相关制度和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实时掌握舆论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引发的舆情。
完成情况:已完成。
(40)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直属单位没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责任,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抓得不牢不实。吉翔公司职工秦志伟作为党员,因参与邪教活动被开除党籍。
整改落实情况:1.坚决扛牢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具体任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范围;2.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开展理想信念价值观教育,及时掌握人员思想动态;3.定期对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开展非法参与邪教问题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不够有力,严的基调向基层延伸不够方面
9.党组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41)谋划落实有差距。近年来,先后有4名曾担任过市供销合作社“一把手”的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021年以来,全市供销系统60人因违纪违法分别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19年12月以来,4人因酒驾受到党政纪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2021年至2023年,未做到“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1.坚决扛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谋划研究,层层传导压力,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加强沟通会商,主动接受监督,发挥机关纪委专责监督作用;3.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市社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市社相关工作,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引以为戒,守牢纪律底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
(42)谋划落实有差距。2021年以来开展了5次民主生活会,均未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组织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社党组带头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2.夯实责任。切实强化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结合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全面考核;3.完善民主生活会内容。坚持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内容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完成情况:已完成。
(43)谋划落实有差距。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不力。至今未创建“清廉供销”示范点
整改落实情况:1.认真谋划。党组专题研究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加强清廉机关建设组织谋划;2.组织参观,开阔视野。组织人员到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考察学习,提升建设清廉机关能力水平;3.制定“清廉供销”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已打造“廉洁文化示范点”。
完成情况:已完成。
(44)对机关纪委工作重视不够。机关纪委专职人员少且变动频繁,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2021年以来未查办过案件。
整改落实情况:1.高度重视机关纪委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机关纪委职责,支持并保障机关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2.选优配强机关纪委专职人员,充实机关纪委人员力量;3.加强对市社纪检干部队伍进行培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本领;4.积极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45)对机关纪委工作重视不够。惠农达集团职工刘某2014年至2021年先后3次因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直到2023年才被开除党籍。
整改落实情况:1.高度重视机关纪委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机关纪委职责,支持并保障机关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2.高度重视案件处理工作,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漏一人;3.强化信息沟通,采取措施加强对失控漏管党员管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完成情况:已完成。
(46)以案促改不深入。2021年以来,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受处分处理10人,仅在党组会议上集体谈话或者通报9人。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以案促改”和廉政警示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办出台的《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2.规范以案促改工作流程。按照深化学习、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几个阶段,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3.重点抓好警示教育。通过召开支部处分决定宣布会、班子专题会、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47)以案促改不深入。开展的5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均未涵盖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1.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提高全体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律意识;2.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党员干部人人参加,人人接受教育;3.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工作。以召开党小组会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分析根源,撰写心得体会,真正使以案促改入心入脑,使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4.组织开展纪律处分执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2021年以来,社属单位受处理处分的13人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一对一”检查,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10.派驻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48)日常监督不够有力。2021 年以来,围绕被监督单位重点制定监督计划(方案)仅有2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个。
整改落实情况:1.健全监督清单制度。围绕市纪委监委印发的《日常监督重点事项清单》《临时性日常监督重点事项清单》等,结合被监督单位职责和承担的重点任务,每季度制定监督清单,做到有的放矢、靶向监督;2.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实地调研、节假日监督检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着力发现更多具体且有价值的问题,今年拟发现各类问题不少于10个;3.狠抓问题整改。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针对监督中发现的责任缺失、监管盲区、制度漏洞、作风顽疾等问题,注重运用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醒函,进行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被监督单位整改提升,使日常监督的效果得到延伸和拓展。集中巡察整改完成前,拟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醒函等建议类文书不少于3份,推动整改问题不少于8个。
完成情况:已完成。
(49)日常监督不够有力。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未及时跟进监督,致使惠农达集团职工王某某2020年2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直至2024年1月才因其一直请事假停发工资等福利待遇。
整改落实情况:1.强化沟通联络。加强与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的沟通联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试行)》,促进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受处理处分情况;2.组织开展处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组织被监督单位对2021年以来处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仔细排查处理处分决定宣告不及时、处分材料未及时入档、职级和工资未及时调整等问题;3.将处理处分决定执行与回访教育相结合,向回访对象了解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年度考核、职级工资变动、干部任用等方面的措施是否落地。
完成情况:已完成。
(50)监督重点不够聚焦。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2021 年以来,未发现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问题线索。
整改落实情况:1.紧盯“关键少数”。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插手干预重大事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为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开展廉政“画像”,找准找实廉政风险点,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2.紧盯“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监督,通过谈心谈话、听取汇报、实地调查等方式,做到管事、管人、管权全覆盖,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日常监督“长牙带电”。今年拟实现被监督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谈话全覆盖;3.紧盯“关键环节”。常态化参加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全程跟进监督落实“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和决议落实情况,把监督融入议事决策、决策实施、跟踪反馈、考核评价等全过程,推动权力规范运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51)监督重点不够聚焦。处置涉市供销合作社党员干部问题线索8件,除1件司法移交案件立案外,其余均函询后予以了结。
整改落实情况:1.精准研判处置。坚持实事求是,突出精准高效,对党员干部轻微违纪的问题线索,运用谈话函询的方式进行处置;对情况具体、指向明确的问题线索,果断采取初步核实方式进行处置,确保初核件数稳步增加,巡察集中整改完成前拟启动办理初核4件,立案2人。2.防止“一函了之”。督促被函询人落实好问题整改,巡察集中整改完成前拟给予8人以上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3.整合监督力量。推动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的干部贯通使用,抽调骨干力量跟案学习,加强对机关纪委承办案件的指导、检查,提升案件承办质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52)运用“四种形态”不够规范。2021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 39 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 92.3%,比全市平均值高出约20个百分点,反映出监督执纪较为宽松。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开展研讨学习。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全组成员集中学习研判“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学深悟透“四种形态”的内涵要义,准确理解“四种形态”之间的逻辑关系,解决好实践运用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思想偏差,推动在理性认同的基础上有效践行“四种形态”;2.精准分类处置。以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防止问题由小变大;正确实施第二种形态,发挥遏制纠偏作用;敢于采取第三、第四种形态,做到震慑常在。巡察集中整改完成前拟初核3件,立案1件;3.严格落实好组务会集体审议制度。对符合形态转化条件的,及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按规定确定实施形态,落实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商制度,按程序向派出机关报批审批,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避免出现畸轻畸重、随意转化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53)运用“四种形态”不够规范。在广发公司总经理张某文操办丧事收受礼金等违纪行为已查实的情况下,仍未给予党纪处分。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全员学习。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全组成员集中学习研判,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2.精准分类处置。以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区分不同情形进行精准处置,坚决防范用“第一种形态”代替“第二种形态”的情形,增强第一、二种形态适用均衡度。3.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肃查违违规违纪、触碰红线等行为,确保今年处理问题线索7件以上,处理处分人数较往年有较大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54)办公用房超标。市社一名党组成员的办公用房超标约2平米。供销集团及下属7家公司领导班子办公用房面积较大,个别达29平米。
整改落实情况:1.积极整改市社超标办公用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规定对市社超标办公用房进行整改;2.明确直属单位办公用房标准。出台规定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办公用房进行规范,明确标准,限期整改;3.加强办公用房督导检查。开展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完成情况:已完成。
(55)违规列支。2021年以来,市供销合作社多家社有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其中,2023年广发公司共发放节日值班费19.569万元,节日值班无值班表,均为全公司60名职工共同值班,按每人日工资的3倍发放。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促进严的基调向基层延伸,完善市社直属单位加班费(值班费)发放制度,严格规范市社系统企业加班费(值班费)发放;2.规范完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财务流程和财务手续;3.加强对直属单位加班费(值班费)发放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人事、财务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对不合规列支问题坚决整改,并视情节进行问责追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
(5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凸显。市供销合作社印发《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社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全照搬省级文件,未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有效举措。
整改落实情况:1.坚决克服“机关化”倾向。采取多种措施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2.科学合理推进。结合社有企业实际,完善制订《关于加强社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着重规范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和授权审批的相关控制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三位一体”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推进“三位一体”试点工作;3.加强联合与合作。积极推动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融合发展;4.扎实开展非法集资整治。认真排查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金融活动,规范经营行为,减少金融风险。
完成情况:已完成。
(5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凸显。主要工作底子不清。市供销合作社2023年的《工作报告》指出,“今年新增土地托管总面积达到101.4万亩,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89.38万亩次”;同年的《工作总结》指出,“全系统新增土地托管33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152.5万亩次”,数据相差较大。
整改落实情况:1.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对基层的调查研究,吃透实情,摸清底子,掌握第一手资料;2.加强公文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即初审、复审和终审,一校、二校和三校),加强内容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杜绝数据“打架”现象;3.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相关审核制度,谁审核,谁签字;谁把关,谁负责;出现问题严格倒查责任,并严肃追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财务管理不规范。
(58)向直属单位摊派费用。将应由市供销合作社支付的机关办公楼水电、购置电梯、管理费用等转嫁至鑫合公司支付。如供销系统豫西南片区座谈会会议费2.3056万元由鑫合公司支付。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审批流程,禁止向直属单位摊派费用,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2.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对应由市社承担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市社拨付给供销集团(鑫合公司);3.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年度预算编制项目,对水电费等支出做好支出规划,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59)挤占专项经费。根据市供销合作社提供的2023年市财政预算批复文件和相关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未单独列示会议费的预算,2023年在项目支出中实际列支2022年发生的会议费2.2810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细化对专项资金收支管理的规定,对项目支出资金强化审核,确保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2.进一步细化年度预算编制项目,加强预算管理,对会议费等支出做好年度支出规划,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3.进一步细化年度预算编制项目,加强预算管理,对会议费等支出做好年度支出规划,压缩不必要的会议费开支。
完成情况:已完成。
(60)应记未记收入。截至2023年底,红棉集团、红棉物流均存在应计未记收入、未开票,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及时对“应记未记收入”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账务处理;2.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整改问题,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3.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此类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61)超使用范围列支社有资产占用费。截至2023年底,供销集团收取的资产占用费大额支出约4000余万元。其中吉翔公司历年借款1740万元;2018年归还大地棉业欠款本息合计1262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1.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修订完善《南阳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加强监管,规范资产占用费收支行为;2.督促及时催要已发生借款,及时向债务人发送催款通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3.每年对资产占用费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单独编制预算。
完成情况:已完成。
(62)违规支出款项。在2023年之前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吉翔公司破产申请情况下,吉翔公司破产管理人违反《破产法》相关规定于2023年1月13日与欣华公司签订100万元借款协议,当月19日欣华公司收到该笔转款。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社属企业经营管理,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要求;2.建立市社重大决策法律法规咨询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进行决策咨询,坚决杜绝不合法决策行为的发生;3.督促欣华公司及时还款,8月31日前全部还款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63)资金支付审批把关不严。抽查发现,供销集团2021年6份记账凭证所附的审批单,无人签字、审批,部分支付仅凭市供销合作社电话通知。
整改落实情况:1.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严把资金支付关,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积极整改6份记账凭证存在问题,及时完善相关财务手续;2.进一步修订完善直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3.定期对直属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对重大违规违纪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3.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
(64)“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不够有力,2022年“万人助万企”工作一度被点名批评,年度绩效考核在全市23个事业单位中排名倒数第3。
整改落实情况:1.积极发挥“头雁”作用。站位全局,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争先意识,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内容,制定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2.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认真学习研究《南阳市高质量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和《南阳市大抓落实积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注重考核评价,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3.突出工作实效。结合主责主业、职能特点、重点任务,细化措施,明确目标,确保绩效考核取得明显成效;4.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工作。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万人助万企”活动安排部署,组织包联干部扎实开展好“企业服务日”、“企业问题研讨解决日”活动,经常性与企业对接交流、了解情况、宣传政策,切实解决企业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65)“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2022年、2023年负责落实市委1号文确定的“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开展生产、销售、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重点任务,推进力度不够大。
整改落实情况:1.提升政治站位。心系“国之大者”,强化担当精神,主动作为,服务三农。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县域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水平,扩大覆盖面,力争在2025年6月前新建或改建、扩建产地配送中心和销地配送中心6个;2.持续推进综合改革。严格贯彻落实省社《2024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要求,在盘活低效资产,化解老旧债务,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持续推进综合改革;3.加强联合与合作。积极推动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融合发展,试点先行,典型引路。
完成情况:已完成。
(66)“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进度缓慢。2015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红棉集团作出破产重整裁定;2019年9月,市政府办公会议已研究同意吉翔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因协调对接主动性不够等原因,导致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1.主动扛牢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党组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快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2.大力推进红棉集团破产重整。完善红棉集团破产重整方案,对红棉集团土地由原来工业用途调规变性为住宅用途,盘活红棉集团土地,推进向外搬迁;3.持续推进吉翔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紧盯养老保险金、滞纳金减免核销工作,推动吉翔公司土地处置,做好吉翔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67)“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研究决策不实不细。如2023年6月,党组在未摸清承租方“底细”的情况下,作出华隆商场对外整体出租的批复,后因承租方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合同,导致商场至今无法经营。
整改落实情况: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杜绝盲目决策现象再次发生;2.提高决策水平。研究制定《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落实,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决策认真调查研究,形成可行性报告,避免出现偏差;3.加大招商力度。积极推进华隆商场招商出租工作,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出台优惠政策,尽快寻找可靠的、有实力的合作伙伴,争取早日恢复经营。
完成情况:已完成。
(68)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严格。2023年2月6日、4月6日,研究决定红棉、欣华公司班子配备事项时,党组书记均首先发言定调。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共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议事规则》和《中共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决策事项清单,优化决策流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2.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党组书记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表态,突出党组决策的核心作用;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发言和表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拍板的方式和内容,详尽记录、如实记录,对需印发的会议纪要严格审核把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
(69)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组议事决策功能弱化。2021年以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2项,其中29项未充分讨论,多数班子成员仅简单表示同意。2021年初,惠农达集团因工行断贷出现债务危机,党组连续召开3次会议,仍不能形成统一意见,“议而不决”。
整改落实情况:1.规范党组会议研究事项。严格落实《中共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议事规则》和《中共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会议研究事项内容范围,严把议题关、文稿质量关,提高党组决策效率;2.规范党组会议程序。对提交党组会议表决的“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充分酝酿,班子成员认真准备发言材料,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并阐明原因,不能简单表态“同意或不同意”,党组书记综合集体意见作出表态;3.规范党组会议议题。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些重大棘手问题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继续讨论酝酿,不能作为党组会议题,防止出现“议而不决”的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7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现任党组书记与原党组书记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高度雷同;4名班子成员未对“一把手”进行批评,相互批评的25条批评意见中工作建议占比64%。
整改落实情况: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用好组织生活这个有效手段,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活力;2.强化政治监督。围绕会前、会中、会后等环节,构建全过程“监督链条”,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对照检查内容,注重原因分析、措施制订,确保政治生活严肃严谨有效;3.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坚决做到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坦诚相待,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不断增进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7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重要事项请示报告不及时。2023年底,在未向市委请示的情况下,下发《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关于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引发舆情。
整改落实情况:1.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思考和长远谋划,制定《市供销合作社关于“人才兴社”的战略意见》,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切实履行党管人才的责任,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谋划制定近期和中远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开展讨论和反思,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对烟花爆竹禁限放此类人民群众关注、容易引发社会舆论的事项,制定预防预案,加强风险评估,积极妥善应对;3.加强公文管理。印发文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即初审、复审和终审,一校、二校和三校),规范报送审签程序,加强内容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格把控文件发送范围和方式,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7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2021年以来,仅1名班子成员参加了分管的社属单位领导班子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其他班子成员均未参加分管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整改落实情况:1.健全领导班子基层党支部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基层党支部联系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相关工作提质增效;2.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作为普通党员,积极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3.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联系单位党建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导。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73)对干部选拔任用系统谋划不够。2020年8月集中提拔7名正科级干部,此前近4年未提拔正科级干部。现有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为42.5岁,没有35岁以下正科级干部和30岁以下副科级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1.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思考和长远谋划,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切实履行党管干部和人才的责任,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谋划制定近期和中远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采取全面提升素质与专项培养、定向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驻村等方式,大力培养符合岗位需求的优秀复合型后备人才;3.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拓宽选拔方式,对已经过关键岗位历练、实践考验证明确实优秀的年轻干部,大胆提拔使用,为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供“绿色通道”。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74)对干部选拔任用系统谋划不够。社有企业管理层人员交流不畅通,2021年至今共调整5个社有企业班子成员13人,全部为各企业内部提拔;南都宾馆一副总在同一岗位工作已长达21年。8家社有企业近年来未新进一名大学生。
整改落实情况:1.突出科学调配导向,有序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注重了解社有企业管理层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年龄结构、性格特征等因素,遵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原则,对新提拔的干部尽可能交流任职,多岗锻炼,充分调动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完善制度措施。积极推进社有企业管理层人员交流轮岗长效机制建设,及时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交流;3、强化招才引智。加强社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健全与业务发展目标相契合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树立“人才兴社”的理念,大力培养人才;根据现代企业经营管理需要,面向社会,不拘一格,招录引进人才。对于急需招录引进的人才,指导企业,根据岗位需求,有计划招聘大学生入职,优化企业职工队伍知识和年龄结构,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完成情况:已完成。
(75)选任工作不严肃。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22年4月、8月,党组会议研究推荐职级晋升人选时考察对象本人参会;2023年第五中等职业学校、红棉集团会议研究考察对象和干部转正时,也存在此类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领导;2.严密组织程序。加强对直属单位回避制度的宣传和教育,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严格把关,凡需回避的,提拔任用之前严格做好相关工作;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回避制度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
完成情况:已完成。
(76)选任工作不严肃。民主推荐不严谨。2022年红棉集团提拔3位副职民主推荐过程中,4名同志有效得票数统计与参加大会推荐人数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选拔任用流程,确保选人用人决策科学合理;2.加强干部培训。制订《年度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开展人事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将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学深悟透,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3.严格规范干部考察。按照党性强、业务熟、有威信的标准,严格筛选考察组成员,加强考察事前培训,明晰考察程序和相关工作细节,强化过程管控。
完成情况:已完成。
(77)超职数配备干部。2022年市供销合作社机关《三定方案》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实配正科级9名、副科级7名,超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1名。
整改落实情况:1.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学习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好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2.加大干部调整力度,优化科室人员配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晋升职级,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切实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3.稳妥推进超职数消化工作。根据科级职数和干部配备情况,严格落实干部职数编制要求,对超配干部进行合理消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
(78)超职数配备干部。2021年至2023年,下属单位存在未经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研究,擅自招聘工作人员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1.坚持党管干部人才原则,强化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企业招聘流程和标准,加强对直属单位人事管理的领导和监督;2.坚决整改企业擅自招聘人员问题。对直属单位违规擅自招聘人员进行摸底,梳理问题,分类处置,制定整改意见。对确需留任人员报市社研究审批后,依法依规办理聘任手续,其他违规招聘人员一律清退。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15.机关党建和基层单位党建抓得不实。
(79)谋划推进不深入。2021年至2023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仅有2次,且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以来,未结合社有企业多的实际制定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办法,也未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
整改落实情况: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谋划推进党建工作,进一步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党建工作要点,党组会每年至少2次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3.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办法,按要求及时开展党建述职评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
(80)基础工作不扎实。供销集团支部委员会、欣华公司总支委员会至今未完成换届。
整改落实情况: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建强基层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树立大抓基层导向,以党建高质量推动工作高质量;2.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基层党组织及时换届,对未按要求进行支部换届的供销集团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供销集团支部委员会于6月底前完成支部换届工作;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已研究欣华公司总支书记配备问题,欣华公司总支换届工作已准备就绪。
完成情况:已完成。
(81)基础工作不扎实。2021年以来新发展党员16人中12人记录内容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业务培训。多渠道开展党务干部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党务干部熟悉发展党员流程;2.严格遵守党员发展流程。理清重要时间节点,对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守培养流程,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规;3.完善党员入党资料。对12名发展党员的过程性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82)基础工作不扎实。惠农达集团党委、广发物资回收公司党总支、红棉集团公司党支部2021年至2023年欠缴党费达8867元。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党费管理。扎实抓牢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从严从实做好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2.严肃追责问责。对欠交党费的惠农达集团、广发公司、红棉集团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6月底前足额补交欠缴的8867元党费;3.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各单位党费收缴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及时纠正。
完成情况:已完成。
(83)基础工作不扎实。社有企业有98名流动党员未在当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处于失管状态。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摸清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对流动党员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本单位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事项;2.妥善处理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对符合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转尽转,对不具备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积极与流入地党组织衔接,理顺其临时组织关系隶属,将其纳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3.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未被接收前,原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负责组织其参加组织生活;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流动党员,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组织生活全覆盖。
完成情况:已完成。
(84)基础工作不扎实。21个党支部中有专用党员活动阵地的仅6个,2个支部无活动阵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阵地建设。下发《关于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活动阵地,已建成8个专用党员活动室。二是强化督导考评。将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纳入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围,对各单位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情况进行督察。
完成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3183089;邮政信箱:南阳市中州中路572号,邮政编码:473000;电子邮箱:gxsxczg@126.com。
中共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4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