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阳市供销合作社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是市政府序列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设1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即:南阳市第五中等职业学校。市供销社机关内设理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合作指导科、社有资产管理科、信仿科等10个科室。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和南阳市第五中等职业学校经费均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市级储备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发展社办工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抓好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总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南阳市供销合作社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预算包括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本级预算和社属单位预算。

1.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机关

2.南阳市第五中等职业学校


第二部分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936.0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883.51万元,支出预算总计936.01万元(详见附表)。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9.92万元,减少11.35%,主要原因是: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机关项目支出拨款压减及南阳第五中等职业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户管理教育收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收入合计936.01万元,比2017年减少11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83.51万元,比2017年减少16.42万元(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机关项目支出拨款压减);行政事业性收费5万元,比2017年减少10万元(南阳第五中等职业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0万元(南阳第五中等职业学校与玉雕工作室联合办学,校舍使用收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37.50万元,比2017年减少93.50万元(南阳第五中等职业学校与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联合办学的学生人数减少,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减少)。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支出合计936.01万元,比2017年减少11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91万元,比2017年减少3.78万元,占总支出的89.20%;项目支出101.10万元,比2017年减少116.14万元(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本级土地托管领导小组经费、城区防汛物资储备经费等项目支出比2017年压减20.64万元,南阳第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学业务支出比2017年压减95.50万元),占总支出的10.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83.51万元,与 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16.42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本级土地托管领导小组经费、城区防汛物资储备经费等项目支出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年初预算为898.51万元,比2017年减少1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91万元,比2017年减少5.78万元;项目支出67.60万元,比2017年减少10.64万元(主要是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本级土地托管领导小组经费、城区防汛物资储备经费等项目支出比2017年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7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2018年预算中均未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 年和2018年预算均未列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7.38万元,比上年增加3.3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履职需要。其中:(1)商品服务支出57.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水电费、书报费、工会费等开支;(2)公车运行及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车改革后单位保留车辆的汽油、车险、维修、过路费等开支;(3)会议费3.6万元,用于供销系统工作会议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未编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款项。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南阳市供销合作社预算支出936.01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834.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开支。(2)项目支出101.10万元(含下属南阳第五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教育开支48.5万元)。拟对土地托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估。2017年我单位组织了对土地托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万元。2018年拟继续对土地托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南阳市供销合作社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据核实,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18年,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