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供销合作社,市社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豫发〔2015〕20号,以下简称《意见》),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重视与支持,是新时期、新阶段指导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省社已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的通知(豫供文〔2015〕57号),全系统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按照省社的安排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的紧要任务和重要工作,多措并举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结合我省实际,从创新服务内容,深化基层社、联合社、社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改革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和政策支持,为我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为我省供销社系统今后干什么、怎么干提出了明确目标,《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新常态下做好供销社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供销社系统要切实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原原本本地把《意见》学深学透,要通过集中学习、辅导报告、研讨会、交流会等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务必全面掌握、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不仅要吃透《意见》精神,准确把握科学内涵,而且要当好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带头人,加快推进我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步伐。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省社下达的目标任务,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加压,实行清单式下发、台账式管理,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一要制定攻坚四季度全力保全年工作方案。二要强化督导问效。严格按照市社《关于加强重点工作事项督查的通知》的要求,市社领导和业务科室要经常性深入各县区社和直属各单位督办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情况和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意见》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力争超额完成省社下达的目标任务。三要围绕学习《意见》,及早谋划下一年工作,为来年实现开门红、开门稳打牢基础。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意见》的出台,为供销事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历史机遇。各级社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专题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市社将对全市系统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社要及时总结推广贯彻落实《意见》中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也要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综合改革沿着正确方向积极稳妥推进。为了使中央11号文件和省委20号文件精神在我市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市、县两级要抓紧开展调研活动,为市委、市政府出台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做准备。市社领导、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和各县区社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抓紧进行调查研究。
要加大与媒体沟通的力度,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各种途径,大力宣传报道和解读《意见》精神。通过舆论宣传,了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情况,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切实营造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县区社和市社直属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取得的好经验、措施、典型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于11月5日前报市社办公室。
特此通知
2015年10月20日